1940年班塔姆样品车毫无疑问是世界上第一辆吉普车,由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班特兰公司属下的班塔姆汽车公司生产试制。1940年9月23日它被送往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Holadbird军需采购营。吉普一号顺利地通过了测试,然后作为样车而度过了其短暂的生命,在1941年的一次交通事故中严重损坏,被送回班特兰公司拆卸。机械部分还有可能被重新组装回即将产生的班塔姆第二代车身上。据说车体不能用的部分和一大堆碎片被埋葬在班塔姆公司的地下
班塔姆BRC-60 (或称之为班塔姆第二代)是塔姆是选试选样品车的第一次修改。BRC是 Bantam Reconnaissance Car(班塔姆侦查车)的缩写。这些手工制造的样品车是第一批合同中的一部分,都是属于1/4吨载重量级别,当第一辆BRC-60样品通过测试被认可后,又额外追加了69辆,一共有70辆,这些车是这样分配出去的:40辆给步兵部队,20辆给装甲部队,10辆给炮兵部队。样车的测试十分成功,但也发现了一些缺陷,经过修改,使得它更象军用车,前挡板方正,这些小改动在后来追加的69辆车上都可以看到。现在,该车只有一辆幸存下来,收藏在佛吉尼亚州的美国军事交通博物馆中
BRC-40是班塔姆的最终进化版本,军方合约最初只订购了1500辆,但最终他们装配了2605辆。班塔姆后来于1941年12月停止了吉普车的制造而改为建筑业拖车、鱼雷车和登陆车的生产。BRC-40有着许多优点,深受盟军的喜爱而被用在战场上,它的轻巧和灵活的操控性是尤其值得注意的。至少有100辆BRC-40能够幸存至今,这令到他们的稀有程度仅次于1/4吨载重量准车型即BRC-60。图中这辆BRC-40属于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镇的Steven Greenberg,他可能是最大的二战吉普收藏家
威力斯公司只制造了五辆Quad,根据公司的记录,1940年有两部样车被送往军方参与和约竞争。它有60马力,这在当初被称为是“魔鬼式”引擎,马力大于另外两个竞争对手班塔姆和福特的样车而赢得了合同。然而,Quad其实是一个“重量级”选手,它需要减重来满足军方的要求。当它再次称重时,已经非常接近军方规定的2160磅的极限重量。Quad车型已经绝迹于世,最后一部也只留存到50年代,我们只能拥有一张它的珍贵相片。如果说班塔姆一号标志着吉普车时代的开始,那么Quad则标志着威力斯吉普及其系列车型所占主导地位的开始
这辆福特原型车同样是Budd公司生产车身的,它与班塔姆的样品车有着近似的设计。当福特的工程师们为Pygmy作出全新设计时,可能因为福特希望这辆车能够作为一个后备选择,如果军方拒绝他们全新设计的Pygmy,Budd Ford就顶上。但实际上,Pygmy却是无论如何都胜任了军方的测试。所以,福特的Budd车,这辆仅与班塔姆一号有着不同外壳的车,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在阅兵仪式上现现眼。战后不久,它就失踪了,直到1998年,一位叫杰夫帕里多的男子才在加州的荒野发现了它。它与第一辆Pygmy一同成为1940年福特的两部吉普原型车,而Budd因车体被漆成黄色而毫无疑问地更加引人注目
福特GP是Pygmy的直接后裔,是在福特、威利斯和班塔姆与军方签定的一份每间公司各制造1500辆车的最初合同时而面世的现代化汽车型号。随着其他国家对车辆需求的增长(当时美国以租赁方式支持盟国)和威利斯准备大批量生产的最后决定,更多的GP被订购,福特最后生产了4456辆GP ,大部分运往租赁国。与人们所普遍认为的GP含义不同,它并不意味着General Purpose (一般用途)。GP是福特的一个专有工程产品代号,G表示政府的汽车合同,P则表示 80英寸轴距的侦察车。在这三家公司生产的吉普型号中,福特拥有最多的幸存品。已知的大约有200辆,包括Steve Greenberg收藏的41辆
尽管Quad已进入测试阶段,威利斯在得知军方需要一种改进的型号的时候, 他们就开始进行改良,新型号叫MA。在三间公司的分配中已有1500辆MA被订购。MA的确是一部改进过的汽车,与稍后推出的MB之间有很多的不同,MA的外形作了改变,以条形格栅前脸为特征,它还在Quad和MB之间做了很多细节性的修改。基本的驾驶部分和传动部分仍然来自于Quad、福特和班塔姆。MA是威利斯最罕见的准车型。在1553辆样板车中只有30辆幸存,大部分以租赁的名义送往俄罗斯。这辆MA属于Alabama军事历史中心
最初的25808辆威利斯MB在焊接汽车散热器格栅的设计上与福特GP非常相似,与后来的威利斯就有很多的不同。这款早期的MB有“威利斯”这个铭牌装饰在车的黑色嵌板上。在生产中,铸压成型的一体化格栅被最后采用,这就是我们熟悉和喜爱的MB 式的前脸。据知,现有大约200辆MB slat-grille幸存至今,图中这辆由住在Edmonton的Reg Hodgson拥有,他是军方汽车资料协会的内部杂志——《军用汽车》的编辑
MB是二战中的英雄。威利斯生产了335531辆MB。二战期间,它们在盟军中被广泛使用。它们所做的改进,包括加长轴距,电镀装甲,加装能行驶于铁路之上的车轮和各种武器装备。这种汽车改变了美国人对汽车的看法,并在字典中增添了新词汇:吉普。早期版本的MB车有“威利斯”这个铭牌装饰在黑色嵌板上,但军方不同意这种免费卖广告的方法,并下令停止该措施的实行。MB是多产的、容易保养并富有趣味的。这款保存得很好的1944年版MB归华盛顿Bothell的Tony Standefer所有
GPW是福特公司最后定型的车型。福特签订了一份制造威利斯MB款式吉普车的合约,并为这款车拟定了一个新名字:GPW(G:政府,P:80英寸轴距,W:威利斯车型)。前脸的竖条由威利斯MB的管状改成U型。代表福特公司的大写字母F印在许多小部件上,尾箱也与威利斯的不同。到战事结束为止,福特共生产了277896辆GPW。它们与威利斯一样受欢迎且惹人喜爱。图中这台车属于科罗拉多州的John Ferrie,它是1942年的早期出品,“福特”的F标志就在后尾板上
因为签定了GPW的合约,福特公司又签订了大量生产水陆两用车GPA的合同来显示它能大量生产的能力。但这种发展和考验实在是突然,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阻滞,以致造成供不应求的后果。虽然如此,还是有12778辆GPA面世。内部结构与GPW相似,只是外型不同,GPA带有螺旋桨和启动器。能在水上遨游的GPA还是很受欢迎,尤其是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图中这款GPA由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Rod Walker所拥有
1943年美国军方要求威利斯公司生产一种1/2吨载重量的吉普,以提供强大的机动性能和运载能力,这车将投入太平洋西南岸的沼泽丛林地区使用。原型车MLW-1(M代表政府,LW代表短轴距)并没有完成,但是在Fred Coldwell的《CJ吉普准产品》一书中找到了MLW-2的图片。据其介绍,它有着92英寸的轴距,142-7/16英寸的整车长度,还有与MB一样的魔鬼引擎及T84变速器,MLW-2又分两个型号,只是在分动箱上有微小的区别。MLW的车身体现了之后出现的CJ吉普的诸多特征,包括尾门的设计、座位下可开启的工具箱、备用胎位于边侧,这一点与CJ-1相似,事实上它在车厢里位于前排座位之后还有第二个备用胎。
CJ即Civilian Jeep,民用吉普。CJ-1标志着CJ系列的开始,这一生产计划始于1944年,当时Willys公司、在生产军用吉普之余尚有不少剩余物资。1944年,该计划的蓝图勾画出来一辆被命名为CJ-1的吉普车于5月诞生了,它又被叫做Agrijeep(农用吉普)。很明显,经过对尾门、挂钩、城市风格顶蓬、备用胎位置、车轴及变速箱等处的改动,CJ-1实际上是一辆从生产线上开下来的改装版MB。可惜的是没有一辆CJ-1能留存至今
随着战争的帷幕渐渐降下,威利斯将注意力投放到战后吉普市场和民用车的发展。在它们的年表上,第一部CJ-2也是一辆Agrijeep(农用吉普)。1944年生产了12辆Agrijeep。1945年又生产了约23辆。该车型用于农用。图中的车是1944年的Agrijeep,系列号为CJ-2-09,它曾经由知名的吉普专家Fred Coldwell所拥有,现在则由Charles Ellis收藏,是幸存下来的仅有的8辆车之一。这8辆车的编号分别为:06, 09, 11, 12, 14, 25, 32 和37
CJ系列第一款量产型号CJ-2A共生产了214202辆。最早的版本是用柱形换档,一直用到1946年,它还装有MB的浮动式后轴和在车身上的工具槽口。与MB不同的是CJ用了后挡板和有“威利斯”铭牌在车头盖和挡风玻璃框上。Beefier T-90齿轮箱代替了旧的T-84。CJ-2A的销量很好,因为公司将它当作战场剩余作战物资来销售。一些CJ-2A和后来的CJ-3A同时生产。这款早期的CJ-2A由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Art Carey所拥有
这是CJ系列最后的一款发动机盖和挡泥板平伸设计的车。CJ-3A和CJ-2A的主要区别在于视觉上,但这也只有为数不多的改变。挡风玻璃是整块的设计,有一个通风口在它的正下方。在四年时间里,共生产了131843辆CJ-3A。CJ-3A的轴由Spicer41-2升级更换为Spicer 44-2。在1951-53年生产了“农用吉普”版本的型号,其特征是带有标准的牵引杆和PTO。在1953年,CJ-3A与 F型高车盖的CJ-3B一同生产。图中这款1950年的CJ-3A由科罗拉多州Cedaredge 的Colin Hutto所拥有。
CJV-35,或叫做V35/U小卡车,一辆根据海军陆战队的需要而开发的吉普,就如同M-38是为陆军开发的一样。它能在水中行驶,显然能运载海军武器而被运用于两栖登陆,有一些为V35设计的部件也被用于M38。V35可以说是CJ-3A的改型,装配了6伏的电动系统,前座位间有一台12伏发电机,用以驱动后座装载的MX566A/MRC无线电收发装置,油箱和工具箱都作了相应改动来迁就这台发动机。其它的细节还包括:突出的封闭式防水车头前端挂钩、后保险杠,以及用于车辆空运投放的前后吊环。它有着MB的战场用轮胎,车头盖上镶嵌着M38风格的切铸体Willys铭牌。威利斯公司在1950年3至6月间共制造出1000台V35,那时正好是朝鲜战争前夕。只有大约20辆CJ-V35保存至今
M-38(又叫MC)是CJ-3的直接翻版,它是根据GI(美国军事法规标准)改装的车辆,有更结实的车架和悬挂,24伏特的电子系统,以及大量的军用装备。这种车在朝鲜战争中很常见,但只生产了61,423辆。1953到1955年为外国军队设计了一种出口版,他们的特征是:车前灯保护罩、光感断电、在车蓬上的电池板和在车身(乘客位)的工具槽。有些还装了Ramsey 绞盘。图中Reg Hodgson的这辆M-38装饰成了既有朝鲜战争痕迹又具有加拿大色彩的车辆。
CJ-4是CJ-3A 和CJ-5间的中间型号。只在1950年生产了一台,它首次装配了新威利斯“风暴式”F头引擎。它结合了CJ-3A的尾部、MD的车盖和独有的帽型挡泥板以及81英寸长的轴距。CJ-4的确是吉普的又一个很好的典范。引擎编号为X-151的车在1955年卖给了一个在威利斯工作了12年的雇员 .
CJ-4M是军用型车,与CJ-4有同样的前端设计,它也是从未批量生产。会断电的灯替代了记号灯,M-38的车前灯保护罩在这里也同样适用。CJ-4M是M-38A1的先导版,于1950年生产,也有人认为它是M-38E1,另外还有长轴距的CJ-4MP
CJ-5有很多的不同,它拥有坚固的底盘和反向的前弹簧钩环,还有与GI标准一样的军用配置和24伏特的电气系统。50年代威利斯生产了101,488辆,其中有一部分被销往外国。虽然1959年福特生产了高技术的M151,但是美国海军陆战队在1960-64年期间仍然要求添置M38A1。根据AMC的记录,在1968年Kaiser又另外生产了18543辆M38A1,平了AMC的产量记录。图中的这台车由在宾夕法尼亚州布里斯托尔陆军吉普部的George Baxter所拥有。